日前,国航、厦航、中联航等多家航司发布公告,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。
自2026年4月5日(含)起销售的客票,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为:
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;
800公里以上航段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。
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%的婴儿,免收燃油附加费。
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%的儿童(含无成人陪伴儿童)、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,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:
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;
800公里以上航段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。
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,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,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(含)以后,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。
本文来源: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(ID:cctvnewscenter)
监制/李浙 主编/张志达
编辑/崔朝辉
【新闻早班车】东莞表彰一批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
4.8%!“答卷”亮眼!看中堂如何取得“开门红”
会干更要“会玩”,用“媒体+”粤桂协作打开山海共富新玩法
逐梦蓝天!第三届中国AOPA青少年无人机代表队东莞选拔赛火热报名中
澳门艺人亲测:在横琴当外卖骑手是什么体验?
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
【镇街热线】万江亮相数字中国峰会 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数据标注发展
看图学习・追光的你丨与产业工人面对面 总书记礼赞工匠精神
大朗镇总工会举办2026年工会干部培训班
《东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》修订印发